小时候,我生活在我的故乡,那里对我来说就像一个世外桃源。在我心中,那儿是最美的,不为别的,就为那抹夕阳。
在我两三岁时,我就被爸爸妈妈送到了故乡,同我的外公外婆一起生活。外婆早已退休,平时独自一人在家,看到我来了,高兴得赶紧把自家好不容易养大的老母鸡杀了给我吃。我看着外公外婆那慈祥的模样,便也乖乖地不闹着要回去。在家乡一住就是一两年,我渐渐喜欢上了家乡的那抹夕阳,那金色的光辉总是在天要暗之前的那一刻笼罩天空和大地。
虽然我长大了,但是四五岁的我又能干些什么活儿呢?外婆看我那无聊至极的样子,干脆出门买菜、做饭、浇花的时候都把我带上了,我也乐得跟在外婆后面做个小跟屁虫。没吃过猪肉,总见过猪跑吧,慢慢地,我也能给外婆打打下手了。外婆看我这听话的样子,也就不用总看着我。于是我自己一个人玩着玩着便发现许多趣玩的地方。院子的树上、一面有破洞的白墙……都成了我的“小地盘”。“小地盘”虽好,但总比不过去大门口等外公回家。不知怎么的,那抹夕阳总是能照在我家的大门口,为那朱红色的木门染上点点金光。邻居老奶奶还夸这是我们家的福气呢。所以每当外公下班回家,那抹夕阳像一路相随,跟着外公来到家门口。那时候我还固执地认为是夕阳送外公回家。久而久之,这便成了习惯。
但是渐渐的,那抹夕阳的金光一天不如一天,在金光完全消失的那天,外婆病倒了,而我也要被接回那个在城市里的家了。来到这钢筋水泥的城市,我感到无比陌生,但我仍旧习惯在那个时间,跑到门口去迎接那抹夕阳、等待那在夕阳中归家的人。可是每当到门口,看到的只有冰冷、空寂的楼道。这……,终究不同。
时光荏苒,当我背着书包独自回家时,我又看到了那抹久违的夕阳。金光还是一样的颜色,但只有我心里知道,这不再是曾经的那抹夕阳了。
一个人的夕阳,那是个世外桃源,那是条回家的路。